工信部批评汽车制造商生产一致性问题(9月1日)
多家汽车制造商因生产一致性问题被中国工信部公开批评
来源:法治日报 / 第一财经
8月28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公开曝光了一批新能源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典型案例,涉及包括比亚迪和吉利在内的多家汽车制造商。
根据公告,被检查的新能源车辆存在四大类主要问题:
1. 缺少手册或参数不一致
样车未配备使用说明书,或某些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的参数不一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ZLJ5328GJBLBEV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未配备说明书,其轮胎生产商信息与《公告》参数不一致。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GXA5032XLCEV纯电动冷藏车的车载实时监控装置型号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2. 尺寸偏差超出允许公差范围
样车的外廓尺寸及其他参数与《公告》中申报值的偏差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L7001BEV71纯电动轿车的轴距和河北宏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CHP5010XDYBEV-LZW纯电动电源车的车高偏差超出《公告》允许误差范围(1%)。
3. 油耗超出申报值
样车的油耗及其他参数超出制造商在《公告》中申报的值。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BYD7153WT6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在充电维持(CS)模式下的油耗超出公司在《公告》中申报的值。
4. 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样车的应急窗净面积及侧后防护装置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佛山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FSQ6650BEVGA纯电动城市客车的应急窗净面积不符合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NJA3120EDH32BEV纯电动自卸车的左侧防护和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监管措施及行业专项行动
对于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企业,工信部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了相应措施,包括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以及暂停相关企业产品合格证信息的电子传输。
次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及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此次强化执法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及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秩序,守住产品安全底线。近期,“抢工期造车”等非理性竞争问题持续引发公众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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